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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曝光港澳游四大陷阱
深圳消委会曝光港澳游四大陷阱
来源::旅新网    发布时间:2013-06-08 20:49   浏览次数:

  消费者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夫妇报团赴港澳旅游了几天,旅行社在中途竟接连换了13个导游。日前,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根据去年以来受理的消费投诉情况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港澳游存在着旅行社强迫购物、违规拼团转团等陷阱,消费者赴港澳旅游前应核实经营者的资质,选择正规旅行社。
 

  权益受损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该消委会共受理港澳游消费者投诉177件。
 

  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不久前,其夫妇用有人派发的冠名“康辉旅游”VIP畅游卡参团港澳游。到香港第二天,导游没收了夫妇俩的通行证,强迫他们购买钻石、黄金等贵重商品。李先生夫妇被迫购买近两万元的物品。因有些游客没达到要求,晚上食宿很差,导游还一路辱骂游客“没钱还想跑来香港骗吃骗喝”。李先生反映,他们此趟出行,一共换了13个导游。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进行调查核实,冠名“康辉旅行社”实属假冒,真正的康辉旅行社从没组织过这样的团。
 

  消费者杨女士反映,不久前,她在网上订购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五天四晚”旅游。合同上注明全程无购物,并事先说明可以先交一部分定金,剩余部分在行程途中交给导游,防止导游强制购物。可是在她过关时,导游要求其交付全额团费。在行程中导游强迫购物,因其购物金额未达到导游要求,导游扣押其迪士尼的门票,并拒绝带领继续行程。杨女士致电旅行社无人接听,被迫中止行程自行返回广州。
 

  问题多多

  深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港澳游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强迫购物。一些旅行社和导游对不在指定购物点购买价格高昂的物品或者购物金额较少的消费者,轻则讽刺侮辱,重则扣押证件、胁迫退团、限制人身自由,给消费者造成精神和财产伤害。
 

  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增减或变更旅游项目,未经消费者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变更为自费项目,如果消费者不参加,就让消费者等候或退团;利用“准星级”、“某星级酒店旗下的酒店”误导消费者,降低住宿、用餐标准。
 

  假冒骗局。不良商家冒充正规合法旅行社的名义在网上或通过发放旅游优惠券、赠券等形式非法招徕游客,一旦消费者付款或出行后再附加条件或者变相加收费用。此类投诉多是假冒者以“低价”、“免费”吸引消费者,但实则交付的费用以及得到的服务与宣传不符,也达不到优惠券的价格,甚至比正常参团交付的费用更高。
 

  违规拼团、转团。此类行为往往造成消费者旅游行程出现较大变动,并产生额外费用。加上消费者参团的价格不一样,原先设定的旅游行程、游览项目等各方面不统一,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和消费者的心情。
 

  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引发此类投诉的原因首先是一些旅行社通过不正当的经营手法争取客源,采用强制消费、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手段赚取佣金和节约成本。其次是组团社和地接社没有沟通衔接好造成分歧。
 

  及时投诉

  针对消费者投诉统计情况,深圳市消委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出行前首先核实经营者的资质。深圳地区的旅行社可以向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国内非深圳地区的旅行社可以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查询。
 

  其次,提高警觉性,掌握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据。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双方就购物次数、食宿交通标准、旅游行程、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具体问题签订合同,如有特殊要求或对部分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消费者还应该了解香港、澳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相关负责人称,香港对商品不实行“三包”,只规定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是由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达成的,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就有关事项和经营者进行详细约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此外,在香港购物应选择标有“优”、“正”标志的商家、商品,在澳门购物则建议选择有澳门消委会发放的“诚信加盟店”标志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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